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单位主管人员等指使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布时间:2014-06-19

  卓安律师事务所:实践中,一些单位的主管人员、私营企业主、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等,为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多拉快跑”思想的影响下,往往指使或者强令属下、雇工疲劳驾驶、严重超载、开快车、强行超车等,是引发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在这类案件中,如果仅仅处罚肇事行为人,显然不能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因此,为减少因上述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单位主管人员等指使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布时间:2014-06-19

  卓安律师事务所:实践中,一些单位的主管人员、私营企业主、机动车辆所有人、机动车辆承包人等,为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多拉快跑”思想的影响下,往往指使或者强令属下、雇工疲劳驾驶、严重超载、开快车、强行超车等,是引发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在这类案件中,如果仅仅处罚肇事行为人,显然不能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因此,为减少因上述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