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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

发布时间:2017-10-16

在我国,进出口货物都必须遵守海关规定,如果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废物,将构成犯罪,那么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关于走私废物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走私废物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jpg

一、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什么叫走私废物罪

(一)走私废物罪的概念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废物的行为。

(二)走私废物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走私废物罪的认定

司法机关认定走私废物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则既构成走私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二)划清走私废物罪口用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罪属概括性罪名而非选择性罪名。主要考虑三点:一是罪状与罪名有密切联系,必须严格根据刑法分则条文中对罪状的描述来确定罪名。但罪状并不等于罪名,罪状包含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罪状之中,是对某种犯罪的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状与罪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本罪的罪状是:“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而“走私废物罪”就是对本罪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二是选择性罪名属于性质相同的犯罪。某一种行为虽然触犯某种犯罪的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用语不一致,主要由于刑法对后两种犯罪的对象作了特别规定。

(四)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废物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废物罪的共犯论处。

(五)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废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走私废物会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追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走私废物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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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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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进出口货物都必须遵守海关规定,如果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废物,将构成犯罪,那么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关于走私废物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走私废物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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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什么叫走私废物罪

(一)走私废物罪的概念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废物的行为。

(二)走私废物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走私废物罪的认定

司法机关认定走私废物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则既构成走私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二)划清走私废物罪口用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罪属概括性罪名而非选择性罪名。主要考虑三点:一是罪状与罪名有密切联系,必须严格根据刑法分则条文中对罪状的描述来确定罪名。但罪状并不等于罪名,罪状包含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罪状之中,是对某种犯罪的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状与罪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本罪的罪状是:“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而“走私废物罪”就是对本罪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二是选择性罪名属于性质相同的犯罪。某一种行为虽然触犯某种犯罪的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用语不一致,主要由于刑法对后两种犯罪的对象作了特别规定。

(四)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废物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废物罪的共犯论处。

(五)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废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走私废物会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追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走私废物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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