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发布时间:2017-11-07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是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所在之地,然而近几年来入室抢劫案件却频频发生,相关的新闻屡见不鲜,我们不得不以此为警钟,加强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现在就跟着庭立方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的相关知识吧。

<object><a target=侵犯财产罪1.jpg" />

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国《刑法》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入室抢劫案例

劫犯姓吴,1967年出生,绍兴人,先后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刑4次。2008年10月刑满释放后,一直不务正业。

去年6月30日早上8时左右,家住临浦新港村的周大妈像往常一样在家里磨锡箔纸,门没锁。吴某径直走了进去,没等周大妈开口,就用一只手卡住了她的脖子,另一只手把周大妈戴在身上的黄金耳环、银戒指强行摘下。见周大妈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吴某又跑到二楼翻箱倒柜。周大妈走到门口准备喊人,吴某见状,立即下楼把她拖回屋里并用力把她的头往地上撞,然后逃跑。经鉴定,周大妈受轻微伤,被抢走的财物价值约900元。

7月10日上午10点半左右,吴某路过临浦镇通一村时,发现只有王大妈一人在家。吴某推开未关的门,不由分说用手卡住她的脖子将其摔在地上。王大妈昏过去后,吴某迅速将她身上的一枚黄金戒指、一枚银戒指和一副黄金耳环拿走,价值2272元。

吴某在法庭上交待说,他原来准备去偷东西的,看到门没锁,被害人又独身一人便起了歹念。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且,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吴某因犯抢劫罪,获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相关法律解释

入户抢劫的界定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入室抢劫罪类型

入室抢劫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事主或家庭成员在外与他人有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对方纠集数人持凶器闯入事主家中,以解决问题为名抢劫财物,这类案件多有预谋。200旧年3月,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崔某纠结一帮“兄弟”手持铁棍,来到某郊区县一家个体装修公司经理吴某家中,声称吴某在与崔某的妻子共同学车期间强奸了崔某妻子,吴某必须拿出人民币10万元来赔偿家庭损失。吴某见对方人多,而且不听解释,便同意拿1万元来“解决问题”,于是崔某等人便在其家中乱翻,在找到其信用卡后强迫吴某说出了密码,随后,抢走了吴某现金2万余元和首饰、手提电脑等物,并将信用卡中的8万多元取走,与同去的“兄弟”分赃。吴某报案后,公安机关随即将崔某及其同伙抓获。

◆与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榆钱一方前往赢钱一方家中抢劫或结伙抢劫设在住宅中的赌场,还有的是借口对方欠赌债为名,率领同伙入室进行抢劫。这类案件多发生于晚间,如2002年1月,延庆县某乡某村的村民郑某,由于赌博中将自己多年的积蓄输光了,回到家中后便怀恨在心,打电话叫来曾与自己一起外出打过工的邻村村民刘某、唐某,经密谋之后,三人以丝袜蒙面来到赢了钱的李某家中,将李某捆绑后实施抢劫。后来,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三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被送进了监狱。

◆随意性极强的入室抢劫。作案人以上门服务,找人等借口骗事主开门后入室抢劫。这类案件多发生在工作日白天。作案人有的是直接或间接了解事主家中情况,有的则是“饥不择食”,闯到哪儿算哪儿,随意性极强。1999年6月,两名从东北来京的年轻人下火车后的第一天,就闯入某小区居民楼进行抢劫,他们以检查电表为名敲开门后,拿出刀子逼居民张某拿钱。张某与妻子以及15岁的儿子奋起反抗,经过了一阵激烈的搏斗,一名歹徒被当场抓获,另一名歹徒仓皇逃走,但次日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机应变”的变盗为抢。作案人入室盗窃作案时被事主或邻居发现,即变盗为抢,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抢劫财物并夺路逃跑。2002年2月,作案人王某偷偷进入北京市北三环一居民家盗窃,但他进入室内后却发现有一名老太太在家中,王某怕老太太叫喊,便将老太太捆绑起来,抢走了老太大身上的项链、戒指等物。抢劫犯罪多为结伙犯罪,作案人多有预谋,备有凶器,并有实施暴力的心理准备,因此这类案件更具危险性。对一、二类人室抢劫的预防,必须是自己“莫做亏心事”,不做违法的事。因自己在外面做了“亏心事”家里遭抢,受伤害最大的是自己无辜的亲人,尤其是自己的孩子和老人。

入室抢劫触及非法入侵罪的同时也触及抢劫罪,依据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只依据抢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次跟着庭立方的小编学习了关于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的知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发布时间:2017-11-07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是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所在之地,然而近几年来入室抢劫案件却频频发生,相关的新闻屡见不鲜,我们不得不以此为警钟,加强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现在就跟着庭立方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的相关知识吧。

<object><a target=侵犯财产罪1.jpg" />

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国《刑法》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入室抢劫案例

劫犯姓吴,1967年出生,绍兴人,先后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刑4次。2008年10月刑满释放后,一直不务正业。

去年6月30日早上8时左右,家住临浦新港村的周大妈像往常一样在家里磨锡箔纸,门没锁。吴某径直走了进去,没等周大妈开口,就用一只手卡住了她的脖子,另一只手把周大妈戴在身上的黄金耳环、银戒指强行摘下。见周大妈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吴某又跑到二楼翻箱倒柜。周大妈走到门口准备喊人,吴某见状,立即下楼把她拖回屋里并用力把她的头往地上撞,然后逃跑。经鉴定,周大妈受轻微伤,被抢走的财物价值约900元。

7月10日上午10点半左右,吴某路过临浦镇通一村时,发现只有王大妈一人在家。吴某推开未关的门,不由分说用手卡住她的脖子将其摔在地上。王大妈昏过去后,吴某迅速将她身上的一枚黄金戒指、一枚银戒指和一副黄金耳环拿走,价值2272元。

吴某在法庭上交待说,他原来准备去偷东西的,看到门没锁,被害人又独身一人便起了歹念。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且,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吴某因犯抢劫罪,获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相关法律解释

入户抢劫的界定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入室抢劫罪类型

入室抢劫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事主或家庭成员在外与他人有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对方纠集数人持凶器闯入事主家中,以解决问题为名抢劫财物,这类案件多有预谋。200旧年3月,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崔某纠结一帮“兄弟”手持铁棍,来到某郊区县一家个体装修公司经理吴某家中,声称吴某在与崔某的妻子共同学车期间强奸了崔某妻子,吴某必须拿出人民币10万元来赔偿家庭损失。吴某见对方人多,而且不听解释,便同意拿1万元来“解决问题”,于是崔某等人便在其家中乱翻,在找到其信用卡后强迫吴某说出了密码,随后,抢走了吴某现金2万余元和首饰、手提电脑等物,并将信用卡中的8万多元取走,与同去的“兄弟”分赃。吴某报案后,公安机关随即将崔某及其同伙抓获。

◆与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榆钱一方前往赢钱一方家中抢劫或结伙抢劫设在住宅中的赌场,还有的是借口对方欠赌债为名,率领同伙入室进行抢劫。这类案件多发生于晚间,如2002年1月,延庆县某乡某村的村民郑某,由于赌博中将自己多年的积蓄输光了,回到家中后便怀恨在心,打电话叫来曾与自己一起外出打过工的邻村村民刘某、唐某,经密谋之后,三人以丝袜蒙面来到赢了钱的李某家中,将李某捆绑后实施抢劫。后来,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三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被送进了监狱。

◆随意性极强的入室抢劫。作案人以上门服务,找人等借口骗事主开门后入室抢劫。这类案件多发生在工作日白天。作案人有的是直接或间接了解事主家中情况,有的则是“饥不择食”,闯到哪儿算哪儿,随意性极强。1999年6月,两名从东北来京的年轻人下火车后的第一天,就闯入某小区居民楼进行抢劫,他们以检查电表为名敲开门后,拿出刀子逼居民张某拿钱。张某与妻子以及15岁的儿子奋起反抗,经过了一阵激烈的搏斗,一名歹徒被当场抓获,另一名歹徒仓皇逃走,但次日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机应变”的变盗为抢。作案人入室盗窃作案时被事主或邻居发现,即变盗为抢,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抢劫财物并夺路逃跑。2002年2月,作案人王某偷偷进入北京市北三环一居民家盗窃,但他进入室内后却发现有一名老太太在家中,王某怕老太太叫喊,便将老太太捆绑起来,抢走了老太大身上的项链、戒指等物。抢劫犯罪多为结伙犯罪,作案人多有预谋,备有凶器,并有实施暴力的心理准备,因此这类案件更具危险性。对一、二类人室抢劫的预防,必须是自己“莫做亏心事”,不做违法的事。因自己在外面做了“亏心事”家里遭抢,受伤害最大的是自己无辜的亲人,尤其是自己的孩子和老人。

入室抢劫触及非法入侵罪的同时也触及抢劫罪,依据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只依据抢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次跟着庭立方的小编学习了关于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的知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