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7-12-27
如果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是可以选择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经过法定审理以后,对当事人的处罚。那么,对刑事处罚不服如何处理?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如果是对刑罚不服的,是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处罚是违反,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和。附加刑有:、和;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还有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刑罚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上诉是需要不加刑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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