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海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8-03-02
有的犯罪是针对人或者单位而发生的,所以存在被害人一说。比如的被害人就是被强奸的妇女,的被害人就是受到伤害或者失去生命的当事人。是一种特殊主体的犯罪,那么,挪用资金罪的被害人有哪些?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挪用资金罪的被害人是被挪用资金的单位
挪用资金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定罪处罚,不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挪用资金罪的被害人就是被挪用资金的单位,挪用资金罪的单位需要是非国有公司。如果是国有公司的人员挪用本单位财产的,是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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