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06-02
生产销售假药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严重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还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那么是危险犯还是行为犯呢?
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触犯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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