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06-30
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那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方面:国家对医疗工作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方面:一般主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无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其对非法行医造成的危害结果则是出于过失或间接故意。
本罪行为方式: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包括: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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