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 严选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1-07-16
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那么行为人为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
律师解答:“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如果行为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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