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1-07-17
行贿是一种影响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发展时公平性存在的非法行为。行贿的发生也是我国法律上命令禁止的行为。那么被索贿是否构成?
律师解答: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行贿罪与并存,也有不少如第一个案例中只成立受贿罪而没有行贿罪的情况。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但勒索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被勒索人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则被勒索一方不构成行贿罪,就会出现只有受贿罪而没有行贿罪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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