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浙江省关于报复陷害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05

我国刑法规定的报复陷害罪对于确保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行使,不受压制和报复,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严守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浙江省关于报复陷害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⑴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⑵报复陷害3人以上的;

⑶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第六十四条规定刑法第254条【报复陷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⑴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⑵报复陷害3人以上的;

⑶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浙江省关于报复陷害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8-05

我国刑法规定的报复陷害罪对于确保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行使,不受压制和报复,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严守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浙江省关于报复陷害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⑴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⑵报复陷害3人以上的;

⑶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第六十四条规定刑法第254条【报复陷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⑴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⑵报复陷害3人以上的;

⑶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