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0-10
不论是一般的普通人,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有可能成立冒名顶替最的,那么国家工作人员冒名顶替的,怎么定罪处罚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律师解答:
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冒名顶替犯罪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犯罪,由于冒名顶替涉及的环节和行为较多,可能涉嫌的罪名主要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行)贿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犯罪,根据本条第三款之规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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