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建强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发布时间:2021-10-17
暴力取证,不仅直接实施暴力行为的人会成立暴力取证罪,如果有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这些间接行为也有会成立刑事犯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这个问题。
律师解答:
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暴力取证最: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