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2-09-27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物品,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那么,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要判多久呢?
律师解答: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的,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根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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