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3-06-07
判的条件是:被判处、三年以下,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那么判刑到年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只能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了。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最高可以减掉一半以下,但在实践中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少有人达到这个情况。正常的减刑大概在40%左右,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能力、好好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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