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一般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更多有关冒充军人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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