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严选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06-29
有很多的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会有专人对资金进行管理,那么私企挪用资金是否会构成?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界定,一般有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到1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到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五万元到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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