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8-24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在认定非法采矿罪的时候,要求此时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仅仅只限于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而非法采矿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为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法律解析】
犯非法采矿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但如果发现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话,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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