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11
个人非法侵占国家财产,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国家财产的,构成,根据情节轻重,会分别判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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