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芙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23
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但是很多人在取保候审期限达到之后一般就开庭审理案件了。那么二次取保需要什么条件呢?
律师解答:
二次取保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在办理一次取保候审到期后,因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为防止其逃避起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这是检察院采取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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