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 严选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23-10-30
受理和立案是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那么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具体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立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犯罪事实成立;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属于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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