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严选律师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泸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根据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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