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5/08 11:09
2024/05/08 10:31
2024/05/06 19:04
2024/03/19 10:03
2024/03/19 10:03
2024/03/18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