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酒后驾车在下列情况下构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酒后驾车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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