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问:四川网律师,你好!
那天我和邻居的人吵架,当时我在楼上,邻居在楼下,为了点是事情吵嘴,当时因为们忘记关,所以没有得到我的允许,他就冲上来打了我的男朋友,虽然够不上轻伤,但是鼻子出血,脸部也肿,请问这样可以告他吗?是要告什么罪?
网:
你好:
让你男朋友到有关部门做伤害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害,如果构成,可以按起诉。
相关内容链接:
故意伤害罪轻伤和轻微伤害的区别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7892.html
四川省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情节较轻”的认定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30958.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6/05 17:33
2024/06/05 17:30
2024/06/05 17:25
2024/06/05 17:21
2024/06/05 17:11
2024/06/05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