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 严选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四川网律师解答: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法规: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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