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开勇 严选律师
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咨询内容:我因为帮人收账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处以监视居住,请问一下我现在可以申请出国吗?
四川网为您解答:
您好,我们是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关于监视居住,《》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离开居所;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您不能在见识居住期间申请出国,但可以在监视居住期满后再行申请。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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