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偷税罪,逃税罪,数额有定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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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逃税罪不是只针对固定数额的逃税行为而予以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构成本罪的话不以定额的数量为限,只是达到相应的比例和数量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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