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问题:
一社会青年在学校学生放学时拦住一名学生,对其讲:“拿些钱给我用。”当遭到拒绝后,该青年讲:“你不给我就打你。”学生害怕被打,遂将身上的100元钱给了该青年。
请问:该青年的行为是抢劫还是敲诈勒索?
四川网解答如下:
我们认为该青年的行为涉嫌抢劫。理由如下:该社会青年使用立即实施暴力威胁方法强行索取对方的财物,符合的成立条件,如果该青年以将来实施暴力相威胁取得财物的,才涉嫌敲诈勒索。
网关于抢劫罪的专题:http://www.scxsls.com/ztindex_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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