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字:拐骗儿童罪,侦查机关,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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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的规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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