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基君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过失,界限,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以骗取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分与一般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原因错误使用信用卡的违法行为的重要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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