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1-09-06
1、、假想防卫或避险过当;
2、出于义愤惩治严重违法者的犯罪;
3、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
4、初犯,平时学习、工作表现良好(比较有效);
5、因民事纠纷等偶发事件刺激下的激情犯罪或突发性犯罪;
6、被他人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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