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 严选律师
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11-23
庭立方简答:
,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多详情请见
http://www.scxsls.com/zhuanti/jtzs/
免费咨询电话:028—86181661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6/04 17:19
2024/06/04 17:17
2024/06/04 17:15
2024/06/04 17:15
2024/06/04 17:14
2024/06/04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