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晓波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2-04-09
庭立方为你解答:辩护人可以收集有关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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