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2-08-02
庭立方:根据,通缉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质条件,即按照所犯罪行依法应当逮捕;二是形式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已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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