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8-24
庭立方:根据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
【解释】本条是关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的规定。
累犯的定义前面已经叙述过,由于累犯主观恶性大,对社会的危害也很大,具有恶习难改或屡教不改的特点,如果不关押将其放在社会上会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因此,本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体现了对累犯从严管理、从严打击的精神。这样规定并不意味着累犯就没有出路了,累犯可以在狱中好好改造,悔过自新,如果有立功表现,还可以减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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