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12-27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向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收集、调取必要,且不宜或者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暴力犯罪
#刑事合规#公司高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职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2024/05/22 12:00
2024/05/21 11:01
2024/05/20 16:44
2024/05/20 10:19
2024/05/17 15:20
2024/05/17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