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军 严选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13-01-10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自诉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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