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1-11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 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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