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3-01-15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死刑复核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环境资源犯罪
#控告案件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控告案件#公司高管犯罪
2024/05/24 09:43
2024/05/16 16:47
2024/05/16 16:46
2024/05/10 14:25
2024/04/28 10:02
2024/04/28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