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13-01-29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 对不服第一审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撤销原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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