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3-03-0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抗诉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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