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凌 严选律师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南充市
发布时间:2013-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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