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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3-04-16

    庭立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三条 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应予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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