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6-04
答:可以构成保险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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