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3-06-18
庭立方:对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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