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6-18
庭立方: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遗留有犯罪痕迹、犯罪物品的场所。现场具有时空性与多样性,有的犯罪具有多个现场。本案盗得并驾驶摩托车逃跑的案件具有两个现场,一个是静态的盗窃现场,另一个是动态的驾车逃跑现场。黄某骑所盗摩托车逃往广东方向,是其盗窃摩托车后的后续行为,应视为犯罪现场的延续。摩托车GPS定位器,可以在摩托车被盗时及时给车主报警提醒,被盗后登录相关的轨迹网站,可以查询实时运动轨迹与行驶速度,并可以强制熄火,使摩托车不能发动,只能推行。警方利用GPS定位器实现了对延伸的犯罪现场的实时有效监控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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