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3-07-08
答: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应予立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刑事合规#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企业内部犯罪
2024/05/29 09:23
2024/05/13 09:20
2024/05/10 16:04
2024/05/06 19:04
2024/04/24 14:17
2024/02/27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