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3-11-11
庭立方:用财物换取的某种非物质利益能否成为贿赂。名义上,国家工作人员得到的只是一种非物质性利益(择校上学资格),但“实质上属于金钱变换而成的享受或者资格,虽然形式上不具有一般性商业贿赂的金钱或财产的直接样态,但内容上仍然无法摆脱金钱利益经中间环节周转而成型的变相贿赂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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