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4-01-08
庭立方: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对首要分子和明确的直接责任人,应以或者定罪处罚。对没有致他人重伤、死亡故意的积极参加者,按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中,难以分清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的,应对首要分子和共同加害人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参加聚众斗殴多起,对其中一起或数起中致人重伤、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按聚众斗殴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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