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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问答
07

2021-07

法律是怎么规定故意伤害罪的

浏览量720

故意伤害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个罪名,大家遇到事情不要冲动,如果拳脚相加的话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故意伤害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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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犯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多久

浏览量488

生活当中一言不合拔拳相向,只要导致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么犯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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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怎样认定故意伤害罪

浏览量295

如果把人弄伤了,也不一定是故意伤害罪,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怎样认定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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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浏览量297

在我们生活中,还是会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这很容易和故意伤害罪联系上。那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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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如何量刑

浏览量393

被人打了,不还手的话,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对方很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么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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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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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在生活中已经很少发生了,大家普遍都意识到动武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打架斗殴视情节严重可能从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那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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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只要有欺骗行为就成立诈骗罪吗?

浏览量1102

举个例子,A打电话欺骗在家休息的老人B:“您的女儿在前面马路上出车祸了,您赶快去看看。”B连门也没有锁便急忙赶到马路边,A趁机取走了B家中的财物。那么A的行为是成立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呢?律师解答(来源:张明楷教授观点)并非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进而取得了财产就成立诈骗罪,因为盗窃犯也可能实施欺骗行为。本案中虽然A实施了欺骗行为,但B没有因为受骗而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更没有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所以,A取走财产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此例说明,并不是“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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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丈夫戴面具劫奸妻子,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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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践中,丈夫“婚内强奸”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是有很多的争议的,比如:妻子喜欢微信与陌生男子聊天,丈夫(邵某)戴面具劫奸妻子被刑拘,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律师解答:(来源:中国法院网—法学—案例点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邵某确实是在妻子不知自己身份的情况下采取非法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应当构成强奸罪。但本案中有许多特殊性,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去分析邵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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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1-07

用注射器向女性生殖器注射精液,是否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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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我们的权利就有可能遭受到了侵害,比如这一则案例,就是用注射器向女性生殖器注射精液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律师解答:(来源:网传真实案例)广西男子马某对外谎称是“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副教授、医生”,利用其精液与其他药物组成所谓独家秘方,为女子免费治疗妇科病。一名女子彭某经介绍来到马某处进行按摩治疗(女子此时并不知情秘方里含有精液),治疗后发现阴道内除了药膏外,还有疑似精液的乳白状液体。于是该女子当晚向警方报案,次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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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1-07

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免处判决后,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还是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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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后,一审判处有罪免处,被告人上诉后,二审判无罪,被告人向一审法院提出国家赔偿,一审法院认为判处免处,并未羁押被告人,故不予赔偿。那么,是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还是作出有罪判决的一审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律师解答:首先,对被告人是否羁押的问题是解决赔偿范围的问题,与如何确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赔偿法并未规定用赔偿范围来推导适用确定赔偿义务机关,二者不能混淆。其次,一审法院作出的有罪免处判决系有罪判决,所谓的免处只是量刑幅度,并不改变其作出的判决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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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刑事被害人家属是否可以向户籍地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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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左某于2014年在广东省某地务工期间被他人抢劫并杀害,被害人家属未得到任何赔偿,现经济困难,回原户籍地申请司法救助,原户籍地是否应受理?律师解答:《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属地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这里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可以”。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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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1-07

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数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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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40条规定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第一,如果掺假的原料不属于伪劣产品,而犯罪嫌疑人只卖给下家该原料,自己不卖掺假产品,其原料金额是否可以作为犯罪金额计算?第二,如果下游掺杂掺假的商贩属于流动小商贩,在集市上零售,无法找到购买人和计算精确的伪劣产品金额,是否可以根据原料的数量以及小商贩供述的掺假的比例推算伪劣产品的数量与金额?律师解答:第一个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加以区分。如果上家卖给下家商品时,在案证据证实对于下家的用途完全不知情,且销售渠道、售卖价格等完全正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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